工作职责:
1.根据试验方案、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、SOP和GCP的要求进行研究中心筛选、启动、监查和关闭访视。2.可同时负责多个方案、研究中心监查工作。3.评估研究中心工作的质量和完整性,确定研究中心是否是按照方案和适用的法规进行研究。
任职资格:
1.医药相关专业,本科及以上学历;2.有监查经验者优先;3.沟通能力佳;4.责任心强。